政策制定与谈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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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成员国与观察员定期在WIPO的各委员会和决策机构开会。它们面临的挑战是,就必要的变革和新的规则进行谈判,以确保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跟得上不断变化的世界,不断服务于其鼓励创新和创造的根本宗旨。
我们致力于透明和包容。所有会议文件均在线公布。还可经由网上直播服务自由关注各大会和委员会的讨论,也可访问以往会议的视频。
常设委员会
这种委员会是由专家组成的特设委员会,是大会为特定目的,例如为确定是否需要制定新的条约规定而决定设立的:
资助参会者
产权组织国际局向代表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出席常设委员会届会的若干成员国代表团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资格的成员国代表团根据各自集团的提名获得资助。
选举主席和副主席
常设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由常设委员会根据《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和各常设委员会通过的特别议事规则(视情况而定)选举产生。
工作文件的时间安排和格式
常设委员会届会的工作文件根据《产权组织总议事规则》分发,即在发出邀请的同时或之后尽快分发,同时适当考虑到有关委员会的工作模式。
虚拟会议和混合会议
有关虚拟会议和混合会议的信息,见产权组织会议网页。
工作组
任何产权组织常设委员会或其他机构也可决定设立工作组,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更详细的审查。
外交会议
如果一个常设委员会认为已经朝着通过条约的方向取得足够进展,大会可决定召开外交会议.。这是一种高级别的成员国会议,完全是为了完成关于新条约的谈判工作而召开的。最近召开的外交会议有: